依教育部指示,提醒境外學生務必遵守我國動植物防疫檢疫相關規定,切勿攜帶任何動植物、及其產品或加工品入境。違法輸入動植物或其產品,依《動植物防疫檢疫法》第 34 條規定,得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、100 萬元以下罰鍰。檢疫規定及禁止攜帶物品資訊,可參考行政院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(https://www.aphia.gov.tw/)。檢附宣導資料共2件,請參閱。杜絕違法輸入檢疫物,共同維護國家農業與生態安全。